庆萨政办发〔2016〕13号
萨尔图区关于扶持发展特色餐饮街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推动辖区餐饮业聚集发展,萨尔图区结合区情实际,将规划建设多条特色餐饮街,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街区范围和业态规划
(一)万达金街
范围:万达广场室外U字型步行街商服,全长约500米。业态规划:烧烤、特色小吃一条街。
(二)美兰街
范围:美兰街东侧商服,北起萨政路,南至安宁路,全长约1200米。业态规划:特色小吃一条街。
(三)学伟鑫城商业街
范围:S01、S02、S03、S04、S05、S06、S07共7栋独立商服,全长约600米。业态规划:创意中餐、西餐美食街,以中餐、西餐、韩日料理为主。
(四)学伟大街
范围:学伟大街安宁路至纬三路,全长约3000米。业态规划:火锅、川湘菜美食街。
(五)经三街百湖花园门前商服
范围:经三街百湖花园小区东侧商服,全长约350米。业态规划:川湘菜一条街。
(六)广源步行街
范围:南起广源市场,北至塞纳花园,全长约1000米,宽10米。步行街两侧共有10栋单体楼,包括B2、B3、B5、B6、B7、B8、B9、B10、B11和B12,不包含广源茶城、经九街和经八街沿街商铺。业态规划:酒吧、咖啡厅、KTV为主的特色商业街。
第二条 扶持措施
(一)符合餐饮街规划业态、依法经营的商户,经核实认定后,根据相应状况给予一定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
(二)对新入驻商户,经营范围符合业态定位、依法经营纳税、经营时间满1年以上的,经核实认定后,按经营面积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300m2-400m2,补贴3万元;400m2-500m2, 补贴4万元;500m2以上,补贴5万元。
(三)对于入驻的国内知名连锁餐饮企业、、经营面积300m2以上、经营年限10年以上,或限上餐饮企业),依法经营纳税,经营时间满1年以上的,经核实认定后,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补贴标准:国内知名连锁餐饮企业,补贴10万元;,补贴8万元;本地知名餐饮企业旗舰店,补贴5万元。企业不能同时享受本款和本条第(二)款扶持措施。
(四)学伟鑫城商业街、美兰街、学伟大街、广源步行街和万达金街商铺产权人新引进的商户符合规划业态要求,经营时间满1年以上,按经营面积给予产权人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100m2-200m2,补贴3万元;200m2-300m2,补贴5万元;300m2以上,补贴8万元。
(五)街区亮化、街头景观、停车泊位、氛围营造等由区政府统一规划和建设。
(六)区政府统一负责特色餐饮街的对外宣传。
(七)对于特殊情况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扶持。
(八)广源步行街在执行庆萨政发[2015]4号文件规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享受本办法的第二条第(四)款扶持措施。
第三条 本办法中商户是指工商注册地址在规划街区范围内的个体工商业户和法人企业。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址在规划街区范围内的法人企业。
第四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为3年。
第五条 本办法由萨尔图区旅游商务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局负责解释。